云霄简述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析粤地揭阳县置绥安县,治在云霄地。隋开皇十二年(592年)绥安废。唐垂拱二年(686年),陈元光以云霄漳江为名奏置漳州,治在今云霄西林村,辖漳浦、怀恩2县,漳浦县治附于州。开元四年(716年),州治、漳浦县治徙李澳川(今漳浦县城),开元二十九年怀恩县废。清嘉庆三年(1798年),割漳浦、平和、诏安3县地置云霄抚民厅。民国2年(1913年)改厅为县。民国3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新中国)成立后,仍为云霄县,县建制沿续至今。 云霄地域秦汉时期先后隶属于揭阳岭屯戍区、南海郡、南海国、南海郡揭阳县。东晋置绥安县,隶于义安郡。隋废绥安,云霄漳江以北隶于泉州(今福州)之龙溪县,漳江以南隶于潮州之万川县。唐建漳州,漳江以北隶漳浦,漳江以南隶于怀恩。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废怀恩后,全境属漳浦县。宋为漳浦县安仁乡浦东里(明万历《漳州府志》作“浦东保”)。元初为漳浦县安仁乡修竹里、新安里;至治二年(1322年)新安里划归南胜县(后改南靖县)。明初为漳浦县六都,正德十四年(1519年)新安里划归平和县。嘉靖九年(1530年)分属于漳浦、平和、诏安县。清乾隆元年(1736年),称云霄镇,驻漳浦县丞;嘉庆三年(1798年)以县丞所辖30保,加划入平和25保、诏安2保13村置云霄抚民厅(亦称漳州分府)。 民国2年(1913年)改云霄抚民厅为云霄县,先后隶于漳州府、福建西路道、汀漳道。民国14年隶于福建省政府。民国22年“福建事变”,隶于龙汀省。民国23年“福建事变”失败后,先后隶于福建省第六行政督察区、第五督察区。 新中国成立后,云霄县先后隶于福建省第六行政督察区、漳州行政督察区、龙溪区、龙溪专区、龙溪地区,1985年至今隶于福建省漳州市。-来源建制沿革 (yunxiao.gov.cn)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