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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打假打私“百日行动”共查获假烟2.16万件

时间:2023-07-03 01:06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
中国警察网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王旭东报道:国家烟草专卖局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卷烟打假打私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并发布8起“百日行动

中国警察网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王旭东报道:国家烟草专卖局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卷烟打假打私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并发布8起“百日行动”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百日行动”期间,广东、广西、福建、河南等4个行动重点省(区)共查获假烟2.16万件,同比增长17%,查获走私烟1.18万件,同比增长57%(记者注:1件=1万支香烟),侦破5万元以上案件279起,有力震慑、遏制了制售假烟和走私卷烟违法活动。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制售假烟和走私烟草专卖品违法活动,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从2015年11月下旬至2016年3月上旬,在广东、广西、福建、河南等重点地区开展了卷烟打假打私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专项行动明确了打击制售假烟、打击卷烟走私、突破重大案件、强化综合治理、健全长效机制、整治物流运输、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等7项重点任务,瞄准了当前假私卷烟反弹的关键症结,集中查办了一批大要案件,查获了大量非法烟草专卖品,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假私卷烟反弹势头。其中,由湛江海关缉私局主办的湛江“7·16”特大走私卷烟案被海关总署评为2015年缉私10大典型案例。

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联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对重点地区进行了巡视督导,建立健全了卷烟打假打私联动机制,推动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该负责人表示,针对卷烟制假场所愈加隐蔽、走私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依然活跃的严峻现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将向常态化精准打击转变,加大制假源头的治理力度,加强对制假烟丝烟叶供应链的打击。同时,继续完善烟草、公安联合打假协作机制,以侦破大要案件为突破口,重点打击跨地区、集团化、网络化的犯罪团伙,加大互联网涉烟的监管力度,重点打击利用自媒体平台非法经营烟草制品问题,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百日行动”典型案例

一、河南南阳“12·27”制售假烟网络案

2015年9月初,河南南阳市城区烟草局稽查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城区卷烟零售户鲁某某经营有云烟、玉溪等牌号假冒卷烟,并当场查获物流公司托运单一张,系一漯河人通过物流公司给其发样品烟的托运单。鉴于案情重大,南阳市公安、烟草成立联合专案组,对该案件进行深入调查。通过比对物流公司货运单据、调取附近监控录像,专案组迅速锁定一辆五菱牌工具车,根据行车往来记录分析,认为其驾驶人万某某及其团伙成员具有运输、销售假冒卷烟的重大嫌疑,专案组随即对其展开全面监控。

2015年12月下旬,专案组基本查清了万某某团伙的活动规律及其位于漯河市召陵区的两个仓储窝点。12月27日晚上,专案组在沪陕高速重阳停车区抓获该团伙成员郭某某、连某某,在其车内查获假冒卷烟4750条,价值75.45万元。12月30日,主犯万某某在漯河市外出时被专案组抓捕归案并刑事拘留。12月31日,专案组在万某某位于漯河市召陵区的假烟窝点查获烟丝15165公斤、假冒卷烟5366条、卷烟条盒和小盒商标纸8.5万枚,内衬纸、透明纸(含拉线)若干。

经调查,“12·27”网络案件是一起以福建漳州为假冒卷烟生产源头,河南漯河为假冒卷烟生产、销售集散地,以汽车租赁公司作掩护,通过招募刑满释放人员组织专业的运输团队向全国各地运输销售,集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为一体的有预谋、有组织的网络犯罪案件,该案涉及福建、广东、河南等8省12市。

目前该案已刑事拘留7人,逮捕2人。查获涉案车辆5台、卷烟382.36万支、烟丝15165公斤、卷烟商标纸8.5万张及其他制假材料若干,涉案金额1284.52万元。2016年3月14日,该案被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列为部级督办案件。

二、福建厦门“12·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15年12月,厦门市烟草专卖局第一分局接获线报,称有不法分子在翔安区一厂房内生产假烟。接报后,分局当即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经过多日蹲点守候和布控,执法人员基本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动规律。12月4日晚间8时许,第一分局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干警对该厂房及周边地区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扣嫌疑车辆2部,抓获正在生产卷烟的胡某某、张某某等21人,查获YJ14-22型号的制假机械4台、烟丝5700公斤、盘纸166盘、成品烟支3033公斤、滤嘴棒249件,现货估值425.1万元。

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查明:河南人翟某组织招聘人员胡某某、张某某等18人到此生产假冒伪劣卷烟,胡某某、张某某为现场管理人员。目前,胡某某等20人已被起诉,翟某已被网上追逃。

三、福建泉州“12·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15年11月中旬,泉州市烟草专卖局接获线报,称有不法分子在泉州市鲤城区一物流企业附近中转假烟至外省销售。接报后,泉州市局当即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经过20余天的仔细盘查、周密布控,摸清了嫌疑人的活动规律以及假烟中转点等情况。12月4日凌晨1时许,泉州市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兵分四路对鲤城区假烟中转点进行全方位包抄堵截,当场查扣嫌疑车辆4部,抓获正在交接假冒伪劣卷烟的陈某某等4人,查获“大前门”、“云烟”等假冒伪劣卷烟3900条,以及大量假烟销售清单,涉案金额500余万元。泉州市公安局、烟草专卖局成立“12·4”售假网络案联合专案组,全力投入破网行动。2016年2月3日,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

经过专案组深入调查,初步查明:自2015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利用其在物流公司工作的便利条件,伙同李某等人将漳州云霄何某某运至泉州鲤城区的假冒伪劣卷烟通过该物流发往成都。目前,该案已刑拘5人、逮捕5人、网上追逃1人。

四、广东汕尾“10·14”无证生产烟草专卖品网络案

2015年10月上旬,汕尾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陆丰市城东镇进行假烟生产活动,汕尾市烟草专卖局随即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10月14日,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成立“10·14”专案联合指挥小组。经过深入侦查发现,制假分子利用大型地下掩体,制假方式隐蔽,该卷烟制假网络的生产、包装窝点位于陆丰市城东镇地下洞内。

11月23日,在汕尾市局、汕尾市公安局统一部署下,公安特警、边防和烟草专卖稽查等部门联合行动,共出动150多人次,对经营一个多月的“10·14”假烟生产网络案件进行收网,共捣毁生产窝点2个,缴获大型烟机4台、烟丝1165公斤、假冒卷烟89.2万支、滤嘴棒7万支、卷烟纸352公斤、水松纸215公斤,货值152.87万元。抓获并刑拘犯罪嫌疑人16人,逮捕15人。

五、广西南宁“1·20”制丝网络案

2015年12月底,广西南宁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线人举报:武鸣县府城镇有一个烟丝生产加工窝点。南宁市烟草专卖局与南宁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半个多月的侦查工作,办案人员摸清了该窝点人员的网络结构、活动规律和存货地点。

2016年1月19日晚,专案组再次收到线人信息:该制假窝点购进大量的烟叶,预计第二天组织生产。南宁市烟草专卖局和市公安局连夜召开协调会,制订具体收网行动方案。1月20日,南宁市烟草专卖局和市公安局出动150多人,兵分三路对这个窝点的生产加工点、仓库和头目住所展开收网行动。由于不法分子有着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在进村的必经路口设置了眼线,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乔装成迎亲车队,成功捣毁该制假窝点。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查获各类烟丝加工设备16台,烟丝60.3吨、烟叶10.88吨、烟梗12.96吨,货值约1000万元。目前,该窝点的20名涉案人员已移交给南宁市公安局做进一步调查,10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六、广东湛江“7·16” 特大走私卷烟案

2015年4月,湛江海关缉私局在侦办一起卷烟走私案时发现,该案与之前查办“1·23”特大走私卷烟案时掌握的“辖区内可能还存在专业化卷烟走私团伙”模糊线索高度契合。为彻查该团伙走私犯罪事实,湛江海关缉私局共出动警力900 余人次,奔赴广东、广西等多地调查取证,调取相关资料2000余份,银行记录17万余条,历经为期 6 个多月的艰苦侦查,掌握了一个活跃于广东、广西的特大走私卷烟团伙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9日,在海关总署缉私局、广东分署缉私局统一指挥下,湛江海关联合南宁、广州、深圳、拱北、黄埔、江门等海关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共出动 550 余人组建 45 个行动小组,在广东湛江、深圳、东莞、佛山、中山,广西防城港、北海等地同时展开大规模联合抓捕行动。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 38 名,查扣走私卷烟及证据材料一批。

据调查,广西走私团伙通过中越边境,利用“大飞”、渔船等交通工具偷运卷烟进境,交由下属2个走私团伙随机进行分货后,湛江籍龙某某团伙、赖某某团伙等6个走私团伙分别组织人员将从广西防城港市偷运入境的卷烟通过“飞机仔”(改装面包车或小车)运输至珠三角,分别交给深圳黄某某团伙、佛山郭某某团伙等6个团伙销售牟取暴利。走私团伙分工组织严密,上下线采用单线专职“中间人”联系,并采取“层层订货”交货付现金方式降低走私风险。

截止2015年12月,湛江海关缉私局就“7·16”特大走私卷烟专案共立刑事案件5宗,累计查获走私烟约2000 多件,扣押涉案车辆10余辆,捣毁14个专业走私团伙,涉嫌走私卷烟超40万件,预估案值约21.4亿元,偷逃税款 14.98亿元,刑拘犯罪嫌疑人46人,逮捕34人。

七、广东肇庆“8·07”非法经营走私卷烟案

2014年8月份,肇庆市公安局在办案中发现,辖区内有不法分子非法运输、仓储、分销走私卷烟。经深入侦查发现,该走私贩卖卷烟团伙从越南走私卷烟至广西防城港,以北海、南宁、湛江三地为中转站,分别向北京、湖南、广东、广西等多个省份销售,涉案价值过千万。由于该案案值巨大、涉及多个省市且牵涉人员众多,2015年9月7日,公安部经侦局同意对该案发起集群战役。9月至11月,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下,广东、广西、北京等地公安、烟草、海关部门开展了对广东省肇庆市“8·07”特大非法经营走私卷烟案的收网行动。

据统计,此次集群战役全国共打掉走私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刑拘30人,逮捕14人,捣毁走私卷烟窝点11个,查扣运输走私卷烟车辆11台,查获走私卷烟430万支,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

八、广西南宁“2·22”非法经营走私卷烟网络案

2016年2月22日,广西南宁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接到线报,称有一团伙专门从中越边境往南宁市运输走私卷烟。南宁市烟草专卖局立即联合当地公安局进行布控,在南宁市江南区抓获运输卷烟的该团伙成员,并查获走私卷烟58.68件,货值55.39万元。

2月23日,烟草、公安部门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发现,该团伙从2015年9月开始,从广西防城港运输走私卷烟或假烟原辅材料到南宁市江南区的货运场或出租房仓库中转,走私卷烟被发往广东省广州、佛山、深圳等地。目前,该案已经刑拘4人,逮捕2人,网上追逃2人,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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