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烟草专卖标志,三人贩卖6000条假中华烟被公诉?伪造烟草专卖标志,三人贩卖6000条假中华烟被公诉 发布时间: 2007-11-08 14:25:23 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伪造专卖标志,贩卖假中华烟达六千余条,近日,三名假烟贩子被公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15日期间,被告人林君米雇佣被告人闫晨、马翼,在无任何烟草经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租用北京市昌平区西三旗城建五公司的库房、购买中华等品牌的假冒伪劣香烟,喷涂假“烟草专卖”字样后加价,予以运输、贩卖,从中牟取非法利益。2007年6月15日16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八达岭高速西三旗立交桥处,正在运送假烟的被告人闫晨、马翼被抓获,同时起获假冒伪劣中华牌香烟四十条,在北京市承建五公司的出租房内起获假冒伪劣香烟6159条,上述假冒伪劣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252.4万余元,后将被告人林君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君米、闫晨、马翼无视国法,身为产品销售者,明知是假冒伪劣产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二百万元以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昌平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