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频道3月3日讯(实习记者 杨世丹 通讯员 叶文兴)售卖假冒中华烟到台州、丽水等地,并从中非法获利,近日,这个4人诈骗团伙被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千元至2万元不等。 据供述,被告人方某、汤某、朱某及朱某某4人都是福建云霄人,获知福建云霄当地有假烟售卖后,4人便起了歪脑筋,分工合作做起了以假充真的“售烟”买卖。由方某负责购买假冒伪劣卷烟和寻找买家,朱某负责驾驶车辆,汤某、朱某某负责推荐回收。 2014年6月,4人带着低价从福建云霄买来的100条假冒软壳中华烟来到丽水,准备冒充真烟,售卖给烟店。汤某首先找到丽水莲都大洋路上的一家烟店,谎称6条假软壳“中华”香烟是真品,最后烟店老板以人民币3480元回收了这6条香烟。 首笔“买卖”成功后,4人迫不及待地开始了第二笔买卖,找到了丽水莲都宇雷路上的某烟店,由朱某某出面,谎称5条假软壳“中华”香烟是真品,但这一次却被“火眼金睛”的烟店的季老板当场发现是假烟,被识破骗局的朱某某逃离了现场,季老板随后报警。 6月5日,公安机关在莲都区某宾馆抓获4人,并当场查获假“中华”香烟93条。另据警方侦查,原来在2014年5月,该团伙就在台州椒江以同样的伎俩,“售卖11条假“中华”,非法获利人民币6450元。 经鉴定,涉案的111条“中华”牌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未推荐回收成功的94条假烟共计价值人民币61100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