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台建林 □ 本报通讯员 杨 林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与西安市烟草专卖局了解到,经协作办案,西安市公安局与西安市烟草专卖局历时8个月摧毁了一个假烟销售团伙,抓获团伙骨干成员10人,该案涉案金额达1381.25万元。 团伙之间以亲朋同乡为纽带 此案的侦破源于执法人员的职业敏感。 2015年11月5日,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某物流派送点查获了400条假冒卷烟,货主为章某等人。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在该物流另一派送点也查获假冒卷烟500条,货主为李某。 烟草专卖稽查人员在调查中发现,他们均为江西余干籍人。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烟草稽查人员陆续在寄递物流企业查获多批次少批量的假冒卷烟,发运地涉及广东揭阳、汕头和福建泉州等地,收件人多为在西安开设便利超市的江西余干籍人。经过分析,烟草专卖稽查人员认定,这可能是一个贩卖假烟的团伙,随即与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会商,成立“4·13”案件专案组进行侦办。 2016年4月30日,办案人员根据掌握的线索,在西安市莲湖区白家口抓获正在提取快件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江西余干人),现场查获假冒卷烟98条,价值人民币56400元。 随后,专案组围绕章某、李某、徐某购销假烟的信息、联系人和银行账户展开重点侦查,发现多名江西省余干籍人员长期从广东、福建等地购买假冒卷烟,利用物流快递运至西安销售,上述人员彼此熟识、联系紧密,并建有“余干人在西安”微信群。经初步核实,群内成员多数为西安市的卷烟零售户,且相互之间多为同村、同乡或亲戚关系,具有典型的地域化特征。 警方经侦查发现,假烟购销贩运网络的特点是:以亲朋同乡为关系纽带,以自媒体平台为沟通联络手段,以第三方支付软件和ATM机为资金结算通道,以物流快递为运输途径,以商店超市为销售终端。 假烟通过快递流向西安 2016年9月13日,专案组在西安市未央区将正在接收快递的涂某当场抓获,并在其租住处查获假冒卷烟263条,价值人民币108750元。随后,根据涂某手机记录的物流单号,警方查获了广东、福建的上线通过快递公司向其发运的假冒卷烟1290条,价值人民币376400元。 随后,专案组在涂某使用的3部手机里,发现其使用微信与多个下线进行假烟交易,其中与微信名“樱花绽放”、“行云流水”以及名为“平里”的人联系紧密,聊天内容多次涉及假烟品名、数量、货款、送货地址名称等信息。 同年9月16日,专案组在西安市东七路一家商店内抓获涂某的同伙曹某,发现了他们在广州和福建的上线信息。 1个月后,专案组成员奔赴福建、广东。 同年10月20日,在福建漳州警方配合下,西安警方抓获了何某夫妇二人,并查获捆绑有与涂某、曹某联系的微信账号的作案手机4部、银行卡7张。 几天后,办案小组赶赴广州,目标指向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其长期组织假烟购销,在团伙内层级最高。团伙主要成员相继落网后,曹某某多次更换住处和手机,甚至切断了与家人的一切联系。 办案小组经耐心梳理,终于发现曹某某隐匿在江西省余干县其一亲戚家中,经多日蹲守,在11月9日夜将其抓获。 2016年12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与西安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对重点摸排的涉案零售终端展开集中收网,对重点监控的20个涉案下线和有售假嫌疑的137个江西余干籍零售终端实施检查,在多名涉案人员账户系统内发现账户交易资金973万元,总计涉案金额达1381.25万元,相继抓获了团伙骨干成员共10人。 据了解,本案是西安市公安局与西安市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协作发挥关键作用的一个标本。 制图/李晓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