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制假工具。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冯巧咪 通讯员 王蓓)涉案金额高达300万元的全省首起生产型假冒卷烟案,日前在市人民法院审判,卢某某、郑某等14名被告人分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至有期徒刑11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100余万元。其中团伙头目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4万元;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作为全省首起生产型假冒卷烟案,该案同时书写了宁波地区乃至全省打假史上的数个第一:第一次在省内破获制造型假烟网络案,摧毁了外省造假分子试图将造假基地蔓延至浙江境内的美梦;第一次将福建云霄的制假分子在浙江省内抓获;第一次将制假分子人赃并获。那么此案到底有着怎样的内幕? 跟踪调查,团伙头目现形 2008年12月,市烟草专卖局获悉——本市有个卷烟销假团伙,团伙头目为本地一名叫卢某某的男子。 说起卢某某,市烟草专卖局的老同志都不陌生,他10年前就做假烟生意,后来东窗事发,这些年此人如同人间蒸发。 根据这一线索,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首先借助公安掌握了卢某某一个明显的体貌特征——下巴有很长的胡须。 与此同时,稽查人员调查获悉,卢某某的妻子卢某在城区开有一家烟店,并跟踪确定了此人——开黑色奥迪轿车、住逍林镇某小区。紧接着,她小区车库内的卷烟仓库也被发现。 今年2月24日,一位40多岁的男子驾驶一辆小面包车与卢某会合,从车库取出10件左右卷烟,并从另一车库里开出一辆别克商务车,由卢某和该男子一起送烟至宁波某小区仓库,与一个驾驶丰田花冠轿车的男子交易。通过查询车辆信息,这位临海人名叫王某的收货男子也被锁定为目标。此人曾因销售假冒“中华”被嘉善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 通过对小面包车的跟踪,稽查人员确定了该送货男子位于余姚市低塘街道的落脚点,而此人正是卢某的哥哥。 此时,卢某的违法动向也被逐渐掌握,但始终没有发现卢某某的踪影。这让案件侦查一度陷入困境。 3月7日中午,一个驾驶丰田凯美瑞轿车的男子出现在卢某所住的小区车库,他下巴的胡须告诉稽查人员,他就是卢某某,而该车辆登记人正是他妻子卢某。案件峰回路转。 卢某某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不但转身换掉了坐驾,送货时的开车线路也不符合常理,跟踪难度很大。但夫妻俩的活动规律最终被稽查人员所掌握。 爆炸消息,办厂自制假烟 今年4月初,市烟草专卖局得到一个爆炸性消息——有福建人要过来与卢某某夫妻商量在慈溪开办工厂生产假冒卷烟的事。 4月7日,福建人果然如期而至。另一个当事人余姚郑某也浮出水面,几人在城区一饭店会面。 4月17日,卢某某与郑某从福建“考察”后返回慈溪,开始筹建办厂事宜。 经过几天的排摸,稽查人员确定了位于余姚市低塘街道的厂址。 4月底,经卢某联系,生产的第一批假烟开始在城区两家烟店试销。继而,除本地外,假名牌烟“黄鹤楼”、“冬虫夏草”、“中华”、“芙蓉王”、“利群”等还被销往富阳、萧山、临海等地。 “至此,我们可以断定,该制销假冒卷烟网络主要成员由慈溪、余姚、福建云霄、浙江临海等地的人员组成。慈溪人出钱购进设备,福建云霄人负责设备、原辅材料采购和加工技术,余姚人提供场地,临海人负责销售。”市烟草专卖局孙副局长说。 成功端窝,制假呈新特点 在充分掌握了该网络相关人员、窝点分布和活动规律的基础上,宁波、慈溪两级公安机关和烟草专卖部门成立了联合指挥部,下属各行动小组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命令,成功端掉了他们的6个窝点,抓获14名嫌疑人,共查获各类假冒卷烟9000余条,案值近300万元。同时查获卷烟制假设备若干套,原辅材料一批(包括滤嘴棒、条包商标纸、小包商标纸等)。 日前,市人民法院对该制销假烟网络案件的14名被告进行了公开审理,14名被告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据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介绍,2005年至2006年间,以温岭、临海等地人为主在本市开的假烟贩卖店最多时达到160余家,后来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目前只剩些漏网之鱼。当时这些人基本采取买假卖假的手段,还没有达到制假的程度。本案与以往同类案件相比,造假设备、造假手段都呈现新特点。 犯罪分子制假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换滤嘴,即将低档真烟的滤嘴切掉,接上自制的高档烟滤嘴,如将时价20余元一条的“大丰收”接嘴改装后,重新包装成时价200元左右的“长嘴利群”;另一种是从福建云霄购买模板等材料,在真的“硬中华”上印上“329”,重新包装成“软中华329”。 犯罪分子使用的制假机器与福建地区的相比,体积小、构造简单、噪声低,一两人就能搬动,既方便操作,也利于藏匿转移,一般人马上能上手,一个小作坊4个人就能进行造假;造假手段新颖,福建制造假烟使用烟丝直接生产烟支,制假环节多,需要人手也多,且烟丝味大易被查觉,他们只换滤嘴的方法不但减少环节,还提高了效率,加大了危害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