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在蚌埠以假买烟真调包的方式,盗走两条中华香烟(软),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4日16时许,被告人张某至蚌埠市经开区宝龙广场附近的一家商店内,以购买香烟为由,趁店员芦某某不备,用两条假烟将两条中华香烟(软)调包,后以去车内拿钱为借口,逃离现场。张某将两条中华香烟(软)出售给朱某开的烟酒店,共得赃款人民币1100元。经核价,被盗中华香烟(软)单价人民币583元,两条合计人民币1166元。 另经当庭查实,2019年4月4日被告人张某在蚌埠市龙子湖区一宾馆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涉案中华香烟(软)以及赃款人民币1100元已起获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16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有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