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11月28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通讯员曾祥生 王坚 徐虹)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一小香烟店主暗中操盘,非法经营真假卷烟,假冒伪劣卷烟非法销售数额达130余万元。11月22日,经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人民法院一审对陈绍宝、林卫国、杨玲红等8名被告人分别以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罪名判处1年到5年有期徒刑。 据悉,1967年出生的陈绍宝系宁波市江北区某香烟店店主,曾因非法销售卷烟被宁波市烟草专卖局予以行政处罚。2006年10月至2008年1月期间,陈绍宝以他这家小香烟店作掩护,暗中协同店中伙计,从江西、福建、浙江庆元等地非法大量购入真假卷烟,非法批量转卖给本地香烟店主,逐渐形成一个跨省非法购销真假卷烟网络,共计非法经营数额达160万余元。陈绍宝也逐渐成为这条经营网络的幕后操手,手中掌握着数条真假卷烟“货源”与数家宁波本地香烟店主作为“销售客户”。其中,林卫国等人为其假烟货源,杨玲红等人为其无证批量销售真品卷烟的货源,王金宏等为其销售客户。 2008年1月16日晚,宁波市镇海区烟草局会同公安机关将陈绍宝非法贩自江西的价值10.27万元卷烟当场截获。1月20日,假烟货源林卫国、杨平落网,同时缴获紫云烟、南京、三五等待售的上万条假冒伪劣卷烟,市场价格达133万余元,而据林卫国交代,这些假烟的进价只有20余万元。同年2月19日,公安机关在镇海将陈绍宝抓获。至同年4月,该非法经营网络中的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