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7日讯 晒美食、拼颜值、灌“鸡汤”已不是微信朋友圈里特有的标签,卖包包、衣服、化妆品甚至卖烟、卖药、卖黄金首饰……朋友圈正成为传说中“应有尽有的大商场”。然而,生意火、赚钱多的同时,很多人没有意识到,一些商品是法律禁止随意销售的,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微商”不能有钱任性,以免触法律红线。 两女孩微信里卖烟获刑 药店从“微商”处进药被罚 2014年7月,大庆女孩梁某成了较早的一批微商,当时,经常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发商品图片——包装花花绿绿的香烟。这些市面上少见的,或者比市场价格便宜很多的香烟在梁某的朋友圈里火了。看见朋友经常晒图,卖了不少货,微友孙某也心动了。孙某决定从梁某处拿货,做她的代理。就这样,2014年11月,孙某也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卖起了香烟。两人的生意都不错,一年赚了不少钱。 去年6月,梁某和孙某相继被警方抓获。法院认为,梁某和孙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无香烟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贩卖香烟,情节严重。为此,法院判处梁某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6万元。而孙某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将涉嫌非法经营。同时,法律还规定,在“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微商用邮寄的方式交货,而邮寄超过规定数量两条也是不允许的。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现一款减肥药品存在问题,进一步调查发现,此药不仅是三无产品,还是药店老板从疑似无资质的“微商”处购进。查处的药品名为中药肝脐贴,没有产品标识,也未获得药准字号,店主称此药是从‘微商’处购进。 微商不是啥都能卖 药品不是市面流通的一般商品,网上销售药品不仅要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还要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网络销售。作为货源的“微商”疑似无资质商家,但由于“微商”比较隐蔽,在监管上存在一定难度。 根据有关规定,除了药品、烟草,黄金制品等也不允许在网络上销售、需要特殊手续方能买卖。除了营业许可,还要有专门的许可证。如卖烟需烟草销售许可证、黄金制品还要有经营黄金制品核准登记证。另外,黄金制品、石油、彩票等均属特殊商品,均不允许或需要特殊手续方可在网络上销售。 律师提示:“红线产品”不能碰 在微信里卖的东西,如果被证实是高仿品或者假货,会受到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高仿品可以满足一些爱慕虚荣贪图便宜人的需要,所以,在朋友圈里做这种生意的人也非常多。在微信的朋友圈内如果售卖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也就是高仿品或者是假货,销售的金额如果不大,不构成犯罪。当销售金额较大,达到5万元以上,则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经营额在2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处3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市民在微信上买到了假货,如何维权或保存证据? 律师解答:微信上买到假货,维权会很困难。卖家离得近或者和卖家熟识还好,如果是异地交易并且不认识卖家的话,那么维权成本会增加,出现问题后,卖家也是很容易消失的。 律师建议在微信朋友圈交易时,一是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二是要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以及微信朋友圈留言、手机短信等,大件物品最好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三是要保留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汇款、支付凭据,一般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方身份要相符;四是要保留好送货单、快递单等运输单据,这样在发生问题的时候能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小编总结】“微商”经营要慎重,所卖商品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买家也要擦亮眼睛购买,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微友在转发相关信息时更要谨慎,以免给自己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稿件内容由东北网新闻频道制作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或镜像,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