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张先生为了和客户搞好关系,就像往常一样在楼下一家超 市里,花1300元买了2条中华烟。不料客户收到烟后却很生气说烟是假货,张先生赶紧找到超 市,要求对方假一赔十,超 市拒绝赔偿。随后张先生做出的举动,让超 市老 板后悔不已! 事情是这样的,张先生为了和客户搞好关系,时不时就送礼,而他每次送礼都是在自家楼下的超 市里买的,这次也不例外,出于对邻居的信任,他直接就送给了一个熟悉的才客户。没想到的是客户告诉他,这2条中华竟然是假的! 张先生十分确定客户没有骗他的理由,那么问题肯定是出在超 市那里,于是不停地向客户致歉,然后拿回了两条假烟去找超 市老 板对质。 而超 市的老 板刚开始时没有承认自己卖的烟有问题,而他的理由就是,这些烟已经拆开了,谁知道这些烟是从哪里买的?还说张先生诬陷他,让张先生拿出证据。 眼见超 市老 板不承认,张先生非常气愤,拿出另一条还没有拆封的香烟,让老 板亲 自拆封确认。 而老 板为了自证清白假中华看烟,当场把这条香烟拆开了,当他拆开后顿时愣住了,作为经营香烟这么多年,他一眼就看出这些香烟不是真的,这让他有些手足无措。 随后,张先生提出了1赔10的要求,但是老 板直接拒绝了,只愿退货退款,退1300元给张先生。 张先生对这样的结果十分不满意,他马上向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举 报了这件事,希望维护人他的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来了个突击调查,结果查获了五箱有问题的香烟,鉴定后,这些香烟都是假烟,给予没收并销毁处理。而老 板说这些香烟,都是有人定时送来的,他还声称之前张先生买的香烟并非假烟。 只有这一次,张先生买的两条中华才是假的,他也不知道这些烟是假的,他也是受害人。 后来在警方一再追问下,老 板吞吞吐吐地说不认识那人,也没有对方的联 系方 式。 老 板这一次的处罚并不轻,不过事实摆在眼前,他不得不承认。 蕞终,超 市老 板只退回张先生两条中华的1300元,他还是不愿意支付三倍赔偿金给张先生。 1、那么张先生提出的1赔10的要求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赔偿的标准是多少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上面整个事件中,张先生提出的1赔10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按照上面的规定,张先生可以提出1赔3这样的合理要求。 2、眼下老 板不愿意赔偿,那应该怎样做呢? 根据《民法典》第 120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 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商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上面的整个事件中,如果老 板还是不按1赔3的要求赔偿,那么假中华看烟,后果就会更严重。张先生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对于这件事,网友们纷纷发声! 有网友说:“谁都知道,假烟比真烟赚得更多,生意人肯定想赚得越多越好。” 也有网友表示,“因为有利可图才会铤而走险,这样的心理,这样的动机就应当受到加倍处罚。” 个人认为,网友们说得各有各的道理:天欺人无可奈何,人欺人法不容。做事莫负道德,做人讲究实际。做生意要实在,千万莫打歪主意,否则害人终害已。 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只是处理售烟的,蕞根本问题是要追究假烟来源,才能治本。买东西时要慎重考虑,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山东头条##青岛头条##头条创作挑战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