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陈渊明)“砺剑3号”专项行动以来,上海宝山警方在市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香烟一手货源,通过追查无电子通行证骑手货源等举措,结合社区走访排摸,进一步深挖不法商家在未取得烟草售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囤积卷烟加价销售的线索,成功破获3起非法经营案件。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宝山公安分局供图(下同) 5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公安分局罗泾派出所在查处一起杂货店招募“黑骑手”送货、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案件时,当场查获大量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的香烟。店主陈某交代,因近期香烟行情看涨,但店内存货不足,便通过微信在网上寻找货源,后从某企业保供人员程某处购入这批来源不明的卷烟。根据这一线索,民警立即将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程某控制。程某到案后交代,因近期香烟行情看涨、有利可图,他便利用外出送货的机会,囤积了一批香烟,在明知自己未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加价出售香烟一手货源,非法获利近2万元。 5月5日,罗南派出所民警在对“黑骑手”整治中发现,一饮料包装盒内藏有大量香烟。民警进一步追查货源时发现,辖区某杂货店实际经营人吴某,在疫情期间曾多次招募“黑骑手”为其配送香烟,并加价出售。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还发现吴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非法经营、倒卖卷烟牟利,涉案金额高达90余万元。 5月7日,盛桥派出所根据前期线索排摸,对辖区内一闭门经营的超市展开突击检查,当场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同时查获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的香烟30余条。王某到案后交代,因疫情期间香烟行情看涨,他在明知自已未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网上寻找货源,非法经营、加价倒卖卷烟牟利,非法获利4万余元。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宝山警方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卷烟属于国家专营、专卖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非法收购、运输、买卖。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在选购必要的生活物品时务必通过正规购物平台,如发现经营者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上海警方将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