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汉中破获特大网络非法经营假冒卷烟制品案 汉中市镇巴县烟草专卖局向镇巴县公安局移交线索称:镇巴县城区李某从网上购买非法卷烟制品在镇巴境内销售。经市、县两级公安查明,2017年以来李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通过网络从其福建上线处购买近40万元假烟,销售给本地烟草零售户或散户。2020年8月,汉中市公安局抽调警力远赴福建省云霄县展开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捣毁售假窝点5个,查获假冒品牌香烟2万余支,依法扣押手机40余部、银行卡20余张、快递面单80余份,涉案金额达2.66亿元。 二 西安处理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 西安市知识产权局于 2020年4月13日受理请求人宁波和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其“多功能复合材料毯及其沟渠施工工艺”(专利号为ZL2.8)与被请求人西安同鑫伟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经审理,结合调查和质证确认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1.被请求人西安同鑫伟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请求人宁波和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利号为ZL2.8发明专利产品的行为。2.被请求人应当立即销毁或更换相应宣传材料,消除影响,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 三 西安侦破“4·17”销售假冒酒类注册商标商品案 2020年4月,西安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接上海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举报:网上有人销售其公司代理的人头马等假冒洋酒。该支队随即通过涉案微信购买产品,经鉴定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查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张某国等8人自2019年起购买回收高档洋酒的酒瓶、包材、酒液,在未取得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将从网上购得的酒液灌入回收酒瓶内,重新包装后冒充高档品牌洋酒销售,销售上下线涉及全国10个省市,涉案金额3500万元左右。2020年9月16日该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 四 咸阳查处侵犯钢材商标专用权案 2020年5月11日,彬州市市场监管局接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举报,彬州市某建筑工地存放涉嫌侵犯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禹龙)商标专用权的钢材。经查,该批钢材是由西安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给该建筑工地的,该批钢材上标注有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禹龙)商标标识,经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场鉴定,该批钢材不是其公司生产的“禹龙”钢材。彬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钢材109吨,处58.365万元罚款。 五 商洛查处销售侵犯医用口罩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0年2月1日,丹凤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公安局依法对“西安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丹凤营业部”进行检查,现场扣押了丹凤县如意大药房购进的“飘安”注册商标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共计1万个。经河南省药品监管局向陕西省药品监管局出具的《关于通报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真伪情况的函》甄别,上述口罩均属于侵犯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丹凤县市场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假冒“飘安”商标口罩1万个),处2万元罚款。 六 商洛查处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5月20日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商洛市丹凤县文化和旅游局接到举报,称王某印刷并销售的“英才”系列作业本与丹凤县教育局印刷厂“育英”系列作业本封面、封底、外形式样、美术图案高度相仿,侵犯了该厂著作权。2020年6月8日,商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丹凤县委宣传部、丹凤县公安局、丹凤县文旅局和临潼区文旅局等部门开展同步异地联合执法,现场扣押“英才”系列作业本43200本。2020年6月22日,商洛市丹凤县文化和旅游局作出处罚决定,依法没收侵犯著作权的“英才”系列作业本47837本及违法所得12887.5元,并处罚款12887.5元。 七 延安查处销售假药案 2020年4月,延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在安塞吉祥药业有限公司查获了无相关票据、资质证明文件及购销记录的波立维牌“硫酸氢氯吡格雷片”184盒。经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于2019年10月先后两次从薛某某处购进了200盒波立维牌“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并判定为假药。延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吊销了该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相应申请。终身禁止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将该案移送至延安市公安局。2020年12月1日,延安安塞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薛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8万元。 八 安康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 2020年2月,安康市紫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紫阳辉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市场监管局查明:该公司通过网络购进38400只一次性口罩,已销售35406只,剩余2994只,总货值元。当事人销售的一次性口罩经第三方机构检验,检验结论为该批口罩不能达到防护要求,均为不合格产品。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至紫阳县公安局,经过公安部门侦查,已将本市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全链条一举打掉,已抓获并起诉犯罪嫌疑人。 九 西安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 2015年至2016年期间,高某某从西安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种某某手中非法购买该公司X型号发电装置转子图纸等,提供给浙江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某(另案处理)。吴某某未经西安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许可,使用该转子图纸,制造该公司X型号转子总成一套,以14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山东某公司。经鉴定,浙江某公司销售被侵权产品给权利人造成的利润损失为人民币58万元。2020年5月、8月,该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起诉至临潼区人民法院。日前,高某某已被临潼区人民法院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种某某目前正在审理当中。 十 宝鸡查处违法代理“火神山”注册商标案 2020年2月13日,西安滋品源食品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委托金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代理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2020年3月2日该分公司撤回了其所代理的上述商标。宝鸡市市场监管局查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依据商标法,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分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同时对该分公司实际负责人王某予以警告并处0.2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