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谢鹤楼 刘璐璐)张福明等人涉嫌销售的假烟总金额超过497万余元。同时,在其租用的仓库内查获的“黄鹤楼”等假烟还有15000余条,总计价值超过203万元。近日,这起案值700多万元的假烟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07年7月,被告人张福明、李海文等人共同出资销售假烟。随后,被告人张福明又电话邀约了被告人刘聪到重庆共同销售假烟。2007年12月,在被告人张福明的授意下,刘聪又邀约了被告人刘思玲参与销售假烟,并由刘思玲负责照看仓库、记账等工作。被告人黄朝臣在明知张福明等在非法从事假烟销售活动的情况下仍积极帮助张福明等人运送假烟并参与销售部分假烟活动。 5名涉案人员先从福建、广州等地购进假烟,然后向重庆市渝中、江北、南岸等主城的香烟店低价销售。从2007年7月到2008年3月期间江西假烟案最新,他们涉嫌销售的假烟总金额超过497万余元。同时,在张福明等人租用的仓库内查获的假烟还有15000余条,总计价值超过203万元。 检察官当庭举证,这些涉案金额高达700万元的假烟品种,包括了“中华”、“娇子”、“玉溪”等在内的39个品种,其中最贵的是“黄鹤楼”,真品每条高达1500元,最便宜的也是市价45元一条的朝天门。而据他们的账册显示,假烟的销售价格一般只有市场价的一半或者更低,如“中华烟”的售价是市场价的三分之一。销售对象都是重庆市的烟酒门市或者个体户。 开庭当天江西假烟案最新,除被告人张福明对个别事实存在异议外,其余被告人对当庭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法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