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铅笔的前身是我国第一家能够自制成品铅笔的品牌——中国铅笔厂。 上世纪30年代中国自己是造不出铅笔的,那个时候主要的铅笔品牌均来自欧洲,彼时的中国实业救国的呼声可以说是整个国家的主旋律,留日归国的吴羹梅先生就起意依照自己旅日留学时在一家日本铅笔厂工作的经验创立我国自己的铅笔品牌。 1937年,上海中国铅笔厂更名为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股份有限公司。这次更名的原因已经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华香烟,不过我猜中国铅笔厂这种名字哪怕是以民国时期那种并不严谨的商标法与执行力度大概也是容忍不了的中华香烟,所以只能改名吧。 1954年10月,上海铅笔工业合营合并,中铅公司改名“公私合营中国铅笔公司一厂”。当时,新中国正在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工程设计制图用的绘图铅笔需求大涨,然而遇到一个颇为棘手的窘境,就是中国从来没有规格齐全,品质过硬的国产绘图铅笔,大量使用的还是价格昂贵的美国“维纳斯”牌绘图铅笔等舶来品,所以迫切需要一款能够满足我国经济建设需要的绘图铅笔产品。 这个重任当然得落那时技术最先进的中铅头上。经过艰苦的实验研发后,中国铅笔一厂终于成功研制出14种规格的高级绘图铅笔。为了向当年10月1日国庆献礼,这批产品被定名为中华牌101绘图铅笔。自中华101投入市场之后,早期盘踞中国市场的维纳斯等外国绘图铅笔逐渐退市。从此,经典的中华101绘图铅笔成为了中铅公司所有产品中知名度最高的种类。 铅笔是个不赚钱的行当,这点应该很容易理解。技术复杂品控困难好不容易做出成品每只利润却只能按厘算。从盈利的角度来说实在不算是一条有前途的方向。彼时的第一铅笔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1998年,第一铅笔首度涉足黄金珠宝加工业,收购了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50.44%股权。 2009年,中国铅笔向控股股东黄浦区国资委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27.57%的权益及上海工艺美术总公司100%的权益,当年,中国铅笔更名为“老凤祥”,B股股票简称由“中铅B股”变更为老凤祥B”。而公司原名由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福斯特笔业有限公司”承接并更名为 “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 从做铅笔变成了做金饰,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能算是工匠精神的延续吧。 与中华铅笔类似,中华牙膏的起源是1912年在上海成立的中国化学工业社。 如果说中国的铅笔制造业自吴羹梅始,那么中国的日化崛起就少不了方液仙的名字。与那个年代的大多数技术救国的资本家一样,方液仙师从德国人窦伯烈学习化学。1912年在沪独资创办中国化学工业社,生产牙粉、雪花膏、花露水等日化产品。 1922年中国化学工业社开始建立自己的牙膏品牌,不过很有趣的是这个牙膏品牌不叫中华,而是叫三星,三星商标覆盖了从蚊香到花露水的许多常规日用品。相对的韩国三星集团成立于1938年,整整晚了16年。所以地球可能是韩国的,但三星绝对是中国的...... 自三星牙膏开始我国的自产牙膏蓬勃发展,巅峰时期上海就有78家牙膏厂共计110余种不同品种的牙膏。1954年公私合营改制过程中,国家将上海的诸多牙膏厂集中在中国化学工业社生产,并将社名更改为上海牙膏厂。而中华牙膏就是合并后抽调各厂技术骨干开发出的集全国牙膏技术大成的新品牌。 1994年1月,上海牙膏厂与联合利华合资,成立了上海联合利华牙膏有限公司。联合利华以1800万美元资金入股,取得了合资公司的控股权,并向上海牙膏厂缴纳一定的品牌使用费,取得了“中华”牙膏品牌的经营权。联合利华本想通过消减营销预算的方式逐渐雪藏中华牙膏主推自己的牙膏品牌“洁诺”,奈何中华牙膏在中国消费市场的知名度实在太高。即使不进行任何营销推广其销量也远远超过了洁诺。 于是联合利华在重新审视中国市场之后,将自有品牌洁诺退出中国,并重新设计了全新的中华牙膏推向市场。 与前面的中华铅笔、中华牙膏一样。中华香烟的诞生也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中叶。 中国近代民族卷烟工业一诞生就不得不面临英美烟公司这个强大的竞争对手,但除了五卅运动带来的爱国红利之外都不堪作为英美烟公司的对手。 1950年国家主导上海卷烟企业进行合并。最终由颐中卷烟公司、华成烟公司、中华烟草公司合并成为了国营中华烟草公司。 同年毛泽东主席对吸烟问题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所有党政人员一律不要用外国及外商的纸烟,亦最好不吸私营纸烟。”一方面,不吸外国烟是发展国货和支持国货的选择,另一方面不吸私营烟也是新政权公有制的必然要求。 但彼时的实际情况是我国根本没有高级卷烟品牌,也就是说如果严格遵照主席的批示,我国党政工作人员就会陷入无烟可抽的境地。 于是国营中华烟草公司接受了“中华牌”卷烟的研制。中华烟草公司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精心研究设计卷烟配方,并做了一个无牌的样烟,专程送往北京,供毛泽东等中央领导评吸。中央领导评吸后,对这个样烟评价很好。因为当时的公司名称是中华烟草公司,故这个品牌也顺乎其名,称为中华香烟。 中华香烟一经推出就取代了“白锡包”在高级卷烟界的统治地位,其后长时间作为特供卷烟品牌,主要消费对象是各级领导、驻外使馆和外宾。直至1988年开放价格上市供应后第一天就由40元/条被炒到65元。一举超越万宝路等品牌成为当时中国市场上最贵的香烟。 根据1993年颁布的《商标法》,与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或者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文字和图形,均不允许出现在商标上。因中华牌香烟上有“中华”文字以及天安门与华表的图案,有律师曾据此向法院提出诉讼,并认为这些标志在香烟上使用损害了国家形象,要求撤销上海烟草集团的“中华”商标。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指出,“中华”商标在1952年即申请注册,并在1979年获得正式注册,早于中国发布于1982年的第一部《商标法》,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上海烟草集团的“中华”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中华铅笔与中华牙膏亦是同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