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贩千余条“和天下”伪劣香烟被判徒刑 近日,上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金某军纠集亲友从贵州省出发,在福建省购得“和天下”伪劣香烟一千余条,途径上犹县被抓获,金某军等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金某军发现白沙(和天下)牌卷烟在贵州省贵阳市比较畅销,随即电话与潘某联系购进一批假冒和天下卷烟到贵州省贵阳市贩卖。被告人金某军负责联系运烟车辆及人员,潘某君负责联系卷烟来源。被告人金某军纠集亲友邓某凯、王某梨等人分乘两辆车从安顺市赶往福建,并约定分别走广西、湖南两条不同的高速路线在福建省漳州天福服务区会合。购得香烟后两车一前一后赶回贵州省,途经厦蓉高速上犹路段时被上犹县烟草专卖局人员查获,当场查扣和天下卷烟1200条。经鉴定江西假烟案最新,查扣的1200条和天下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属于伪劣卷烟,价值人民币1119360元。 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共同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且系伪劣的烟草制品江西假烟案最新,在伪劣卷烟尚未销售的运输途中被查获,货值金额计人民币111.936万元,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系未遂。结合本案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合议庭经评议后遂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金某军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万元;邓某凯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70万元;王某梨、金某肖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60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