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0月9日讯(通讯员 林婧)《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电子烟“去甜”的正式实施,无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吸引力,从而帮助控烟、降低青少年群体的吸烟率。 然而,一种“上头电子烟”仍需警惕。它常出现在酒吧、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以“娱乐助兴”为卖点,宣称“植物提取”、安全又“上头”,利用电子烟在年轻人之间“追捧”,成为一种贩毒渠道。 2021年6月至7月间,徐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向追求“潮流”的购毒人员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电子烟(“上头电子烟”)。2021年7月21日,徐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查获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电子烟(“上头电子烟”)。 今年6月,该起贩卖毒品案一审宣判,徐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上头电子烟”是指在电子烟或电子烟油中添加合成大麻素类违禁成分的电子烟,吸食易上瘾,且会出现头晕、精神恍惚等症状,过量吸食还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情况。 2021年7月1日,我国就已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按毒品管制。这就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芗城检察提醒: “上头电子烟”就是借着电子烟外壳包装的新型毒品!而这种所谓的“上头”就是毒品吸入人体后产生的短暂“快感”。 “上头电子烟”凭借其极具迷惑性的新潮外表,十分容易让青少年误吸,相较传统毒品也更有危害性。 《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子烟管理办法》均明确提出,电子烟销售主体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电子烟)产品纯烟草味的香烟,且学校周边不得设置香烟(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广大未成年人要摒弃对潮流的盲目追逐,远离香烟和电子烟,更要认清新型毒品所具有的极大毒害性。希望社会、学校、家庭共同携手,帮助未成年人远离香烟(电子烟)纯烟草味的香烟,守护未成年人免受香烟(电子烟)侵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