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除了爱喝几口之外,还有两个最大的爱好,一是抽烟,一是吃甜点。鲁迅爱抽烟不是什么秘密,但看他的画像或雕塑,常是手执香烟做思考状,更增几分心忧家国天下的情怀,忍不住让人肃然起敬。抽烟的形象,是为他加了分的。与他过往的友人,对他抽烟印象深刻,文字里有许多关于他抽烟的描述,边抽烟边与人谈笑风生,亦是他特色,于烟雾当中,颇有些“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潇洒气概。曹聚仁说,每一个和他熟悉的人,都知道他是烟不停手的,一面和客人谈笑,一面烟雾迷漫;工作越忙,烟也抽得越多。鲁迅抽烟始于何时,无从可考。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他于日本留学时,已犯有很严重的烟瘾。彼时,清政府向留学生发放的费用,交完学费之后,所剩无几,鲁迅大多都用来买烟了。等到归国之后,他的烟瘾被彻底地发扬光大。1909年8月,鲁迅自东瀛归国,担任浙江两级师范学校的生理学和化学教员。在此校教书的时候,鲁迅吸卷烟在学校已甚有名,同学和老师都知道。他平日吸的都是强盗牌,极为廉价。这符合他一贯节俭的个性,当然也有经济的原因。鲁迅那时晚上总睡得很迟,喜欢熬夜,强盗牌香烟和条头糕是他每夜必备。香烟提神,条头糕解饿,因这两种物品,晚上的时光变得舒适而惬意。 漫漫长夜,无心睡眠,抽一只烟,吃一口糕点,精神头上来了,读读书,算是很好的享受。当时,学校的斋夫陈福,每晚在摇寝铃以前替他买好强盗牌香烟和条头糕。与鲁迅同事的夏丐尊,常去找鲁迅闲谈,每次摇寝铃的时候,他总能看到陈福拿着强盗牌和条头糕来。鲁迅常向人坦承自己是个烟鬼的事实,在给韦丛芜的信里,他说“仰卧,抽烟,写文章——确是我每天必须做的事情中的三桩事”,假如抽烟也有境界的话,鲁迅已修炼至最高层——生命不息,抽烟不止。他对烟的喜欢,令初次去他家里拜访的许广平印象深刻:一枝完了又一枝,中间不用洋火,因为前面的接了后面的,满地都是烟灰、灰尾巴。到广州之后,许广平为他抽烟方便,常买了烟嘴送他。后来,鲁迅也便养成用烟嘴抽烟的习惯,用烟嘴最直接的好处是,不怕烧了手,烫了嘴。直到逝世的前一天,他仍然在抽烟,老朋友内山完造对此印象深刻:“那时候,先生坐在台子边的椅子上,右手拿着香烟。但,脸色非常坏,呼吸好像也很困难”。我们也只能猜测,今生今世,烟是鲁迅的情人,戒不掉,忘不了,只能相伴终生。鲁迅是一个理性的人物,有极强的意志力,但对烟,他似乎一点办法没有。他对烟的爱,成了他逃不掉的宿命。任谁也能明白,他的健康的损失,他的早逝,跟抽烟显然不无关系。 这告诉我们,再伟大的人物,也都有种无法克服的弱点。烟和酒一样,是一种媒介,一种道具,有人借酒来浇胸中快垒,吐露不快;有人借烟来完成思考,形诸文字。倘若只强调它们有害的部分,也不合理。鲁迅爱抽烟,跟这个人爱听戏,那个人爱打麻将一样,基本没有什么分别。只是,烟中含有尼古丁,对身体健康没什么好处就是了。因鲁迅自己抽烟,他笔下的人物亦不能幸免。《孤独者》里的魏连殳,《在酒楼上》里的吕纬甫,都是嗜烟者,其实这两个人物的形象,又何尝不是鲁迅某种程度上的自我刻画?他们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一身无处施展的才华,只得借了这迷离的烟雾,暂时求得一丝宽慰。鲁迅抽烟,从来烟不离手,一枝接着一枝,一般人抽烟,一天一包足够,但鲁迅抽烟,一天没个三五十枝还真不行。有时候,这些烟并不全是抽掉的,许多烟是写作时抽,写得兴起时便给忘了,抽了一半,自燃一半,忘情时烟还会烫了手,甚至烧掉衣服。鲁迅在厦门时,某次因为喝酒太多,回宿舍竟然抽着烟入梦,身上的棉服被引着,烧了一个大洞。即便这样,也没有给他多少教训,该抽的也还是抽。他对烟的品牌没有特别的爱好,完全视经济条件而定,条件差时,抽便宜的;条件好时,可以抽便宜的,也可以抽贵的。 杭州时抽强盗牌,到了北京,抽哈德门、红锡包,到了上海,抽品海牌。他虽嗜烟,但不喜独占,有与人分享的习惯。有一次,有人送他黑猫牌香烟,他转手就和朋友及兄弟分了。在上海时,他自己抽便宜的,招待客人,则用好烟。鲁迅向来注意抽烟对别人的影响,在公共场合,比如演讲什么的,他一般是去后台或找个没人的地方抽;倘是私人的聚会或家里,他会去开窗子驱散烟雾,或者站得远远的抽。他很能因个人的喜好而顾及别人的感受,这对一个嗜烟者来说,终是难得的。其实鲁迅也曾下决心戒过烟的,只是没有成功。在北京时因为生病,医生经常加以劝戒,促使他做了戒烟的打算,并付诸实施,但效果并不好,最后的结果也只是“不喝酒少抽烟”而已。与许广平热恋时的1926年,他从厦门写信给许广平,表示要戒烟的宏愿:“我回忆在北京因节制吸烟之故而令一个人碰钉子的事,心里很难受,觉得脾气实在坏得可以。但不知怎的,我于这一点不知何以自制力竟这么薄弱,总也戒不掉。但愿明年有人管束,得渐渐矫正,并且也甘心被管,不至于再闹脾气的了。”这封信与其说是在决心戒烟,还不如说是示爱,是鲁迅式的撒娇。鲁迅对甜点颇为喜爱,无论去到哪儿,他都有意尝试一下,不管是在杭州、北京、厦门、广州还是上海,这一习惯始终相随。 在鲁迅日记中,关于他到稻香村购买点心的记录,便有十数次之多,这是名符其实的热爱了。稻香村是进入京城的第一家“南店北开”的糕点铺。前店后厂,自制各式南味糕点,好看又好吃,深受各方人士的欢迎。鲁迅是浙江人,对江浙风味的稻香村食品自然更加偏爱。八道湾搬出后香烟一手,鲁迅每每买了糕点回家,先请母亲挑拣享用,再让朱安挑自己爱吃的,然后才归他自己享用。他去到厦门时,当地的饭菜不对他胃口,便吃点心自我补充,他写信告诉许广平,“此地的点心很好”,只是,令他烦恼的一个问题是,买来的点心无处可放,因厦门蚂蚁太多,随时找上他的点心,最后只得扔了。跟抽烟一样,鲁迅对点心也并不挑剔,不论什么品种,都会尝一尝。他对点心没什么戒备心,凡到各地,也以品尝当地的点心为乐事。条头糕、饼干、嵌桃麻糕、玫瑰白糖伦教糕……没有什么是不能试的。他不只喜欢中国甜点,对外国点心也一样向往,他也去北京东城的法国点心铺,买蛋糕过过瘾。某次有人带给他河南的特产柿霜糖,他立马爱上了这特产,频频在日记和作品里提起。鲁迅还把柿霜糖当成珍贵的待客之物,某次用它招待一河南籍高姓女士,以为人家会夸上一番,哪知高女士见多不怪,未当稀罕物,还告诉他,你这个是河南汜水出产的,他这才想起对方是河南人,便自嘲“请河南人吃几片柿霜糖,正如请我喝一小杯黄酒一样,真可谓‘其愚不可及也’”。 大约是太爱点心之故,导致鲁迅的牙齿很不好,他的日记里便有数次看牙病的记录。鲁迅大方地承认自己馋,在美食面前,他一点儿都不扭捏。他曾对曹聚仁说:“我们都是马二先生,吴敬梓写马二先生那么馋,吴敬梓自己一定很馋的。”马二先生是《儒林外史》中的人物,对吃别有一番研究。而鲁迅自己,也一样有研究,比如《在酒楼上》里的那句“酒味十分正;油豆腐也煮得好,可惜辣酱太淡薄”,便是他于食物的精彩见解。鲁迅喜欢的下酒菜,是茴香豆、冻肉、油豆腐、青鱼干,这四种小菜,对他可是永久的蛊惑。小菜味美,海鲜亦是所爱,鲁迅亦对蟹情有独钟,日记里有数次吃蟹记录。但北京不比江南,此地不产蟹,自然属贵重之物,吃蟹的机会不比南方,但只要争取,机会自然也会有的,民谚有云:机会只偏爱那些有准备的头脑。比如,遇老友齐寿山请客,菜中有蟹,自然要多吃几只,吃爽了,喝爽了,兴奋了,回家时夜色已深;比如,星期天无事,到集市上买蟹自己煮来吃,过过嘴瘾。除了蟹,鲁迅还爱吃山药,山药是好东西,不但可以当主食,更可以增强人体免疫力,益心安神,宁咳定喘,延缓衰老,鲁迅有胃病,吃上一碗山药粥,实在是最好不过的食物。鲁迅是浙江人,火腿亦是其至爱之一,凡熟悉鲁迅的朋友,如果在家里招待他,都会使用金华火腿做菜,满足他这个嗜好。 曹聚仁的夫人王春翠为招待鲁迅,曾特意做了火腿冷碟,因这道菜未引起鲁迅的注意,而不免让曹夫人心生惆怅。与鲁迅相熟的朋友送他礼物时,常有人把火腿送他。他自己也是烹饪火腿的高手,在厦门时香烟一手,常用火腿做菜。更有传闻说,鲁迅曾于1936年托冯雪峰送火腿毛泽东,至于这传闻是真是假,当事人都已不在,也无从证明了。吃之外,鲁迅还喜欢喝茶,鲁迅日记中亦频频出现喝茶的记述,观音街的青云阁、东安市场的中兴茶楼、中央公园的来今雨轩,都有留下过其足迹,去得最多的则是青云阁,并非此处有特别的地方,主要是它顺路。青云阁并非茶楼,它是个综合性的商场,其中设有若干茶社,其中最著名的一家叫玉壶春,这是鲁迅常光临的地方。那时候的茶楼,大多既可以喝茶,也可以品尝各种点心或者面食,因此,懒得吃饭的人,去喝茶的同时,再来份点心或面食,照样可以填饱肚子,就不用专门去吃饭了,类似于现在的餐吧。而东安市场的中兴茶楼则要更高档些,不只可以喝茶,也能摆酒席请客,兼有酒楼的功能。鲁迅喝茶算是频繁的,诸朋友中,许寿裳、刘半农、钱玄同、孙伏园等人都曾有与鲁迅品茗的经历。想来,他与朋友们的聊天,无非是闲谈、叙旧、约稿、交换对时事的看法,等等。来今雨轩是他最爱的茶楼之一,他在北京的数年间,多次光临此地。 1926年8月13日,与齐寿山合译的《小约翰》完稿,便约了几个朋友,往来今雨轩办个小型庆祝会;同年秋,鲁迅将离京南下,朋友们又在来今雨轩为他送别。1929年5月鲁迅回北京省亲,住了不到20天,曾两次到来今雨轩,一次是赴李秉中的婚礼,另一次是赴沉钟社杨晦、冯至等人的宴请。来今雨轩之所以受欢迎,一是它的地理位置,位于中央公园内,环境极佳;二是它的档次较高,菜也烧得精美。除来今雨轩外,中央公园还有许多茶座,鲁迅光临的亦不在少数。茶叶方面,鲁迅对杭州的龙井多有偏爱,也喜欢普洱。2009年,广东曾做过一次许广平鲁迅藏清宫普洱茶的拍卖,仅用时五分钟,一块重3克的普洱茶砖拍出12000元的高价。因鲁迅之名,普洱也大升其值,平实而论,这不过是拍卖市场上的一种炒作行为而已。鲁迅喝茶,决非细斟慢饮的功夫茶,他喜欢大口大口喝,茶要浓,口感要重,他追求饮茶的自然朴实,排斥把饮茶作为品质生活的装腔做势。因此,他不喜功夫茶,拒绝慢悠悠的鉴赏。他曾写过《喝茶》一文,并非生活小品,只是借以讽刺某些文人的无病呻吟。这一点,怕是他和林语堂等人的本质区别了。在北京时,他爱使用一只有盖的旧式茶杯,泡浓茶;到了上海,改用小壶泡茶,对茶的品质也有了一些讲究,要喝新鲜的好茶,依然很浓。 有时候,他还劝许广平也一起喝,正是在上海,许广平学会了喝浓茶。鲁迅好茶,对洋饮料亦不排斥,他曾喝过几回咖啡,只不过咖啡不是他特别喜欢的饮料罢了。在鲁迅日记中,曾有数次与朋友和同事共饮“加非”的记录,这“加非”,就是现在所说的“咖啡”。民国之初,经常到咖啡馆里坐坐,大约是非常小资和时髦的行为了。鲁迅也爱看电影,电影对他而言,不只是娱乐,更是精神上的放松,这一爱好始自北京,去上了上海之后才逐渐才形成,沪上十年是他生活相对稳定富足的时期,也是看电影最为频繁的时期。于他而言,看电影不只有增长见识的作用,更是最有效的休息方式。鲁迅对座位很挑剔,要坐最好的位置,付最高的票价,这倒一反他对于生活所持的节俭态度。他给出的理由是:看电影是要高高兴兴,不是去寻不痛快的,如果坐到看不清楚的远角落里,倒不如不去了。另外的原因,便是许广平有些近视,需要照顾到她。对待自己的爱人,他大约时候是体贴的。从另一角度看,住在上海的鲁迅,口袋里有银子,经济生活算富裕,腰杆自然硬起来,说话也底气十足。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一共看了140余部电影,算得上一不折不扣的影迷。鲁迅所看电影的类型,多种多样,侦探片、打斗片、滑稽片、生活风景片他都看,最爱的还是自然风光片,比如《南极探险》、《人兽奇观》等,有的看了还不止一遍;他也爱看五彩卡通片,陪儿子海婴一起看,父子俩都非常开心。 对好莱坞的戏,鲁迅大多不感冒,觉得它们非常浅薄,但偶有例外,比如陈查理的探案片,便是他喜欢的,几乎每映必看。苏联的电影,亦是他所钟爱,不管远近,只要上映,也总要去看。在逝世前十天,他还看了由普希金小说改编的《复仇艳遇》,并视它为“最大慰藉、最深喜爱、最足纪念的临死前的快意”,并向友人郑重推荐“不可不看”。对国产电影,鲁迅持相当鄙视的态度,评价起来也毫不客气:“现在的中国电影,还很受着‘才子加流氓’式的影响……看了之后,令人觉得现在倘要做英雄,做好人,也必须是流氓。”即便当时轰动一时的片子如《姊妹花》,他也懒得去看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