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2009年3月至2014年3月云南香烟,余云东长期无偿占用昆明海天酒店(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下级单位)客房,用于住宿和存放个人物品,房费累计达141万余元;违反议事规则,向云南佛学院捐款100万元;违规领取薪酬122万余元。“靠烟吃烟”,授意下属无偿调取高档香烟64381条供个人享用,并送给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外接待中大量饮用茅台等高档酒水。选人用人自己说了算。余云东未履行相关报批程序,擅自决定先后从烟草系统外调入杨某某等32人;违规将社会聘用员工保某提拔为海天酒店副总经理;在职数已配满的情况下,违规将自己的司机杨某某由正科级提拔为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指使下属为其前女婿邱某在承接云南省烟草系统工程项目中予以照顾,先后支付工程项目费用共4亿余元;先后6次组织亲友等人赴深圳、香港、广州、惠州等地游玩、购物,违规用公款报销费用77余万元。在商人袁某某承接云南烟草保险咨询和经纪服务中提供帮助,收受袁某某等人现金235万元;安排下属景某某用公款购买购物卡50万元、从海天酒店套取现金20万元用于个人送礼及花销。2013年6月,时任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的余云东,得知其被举报后,在没有经过组织调查核实的情况下,要求省烟草专卖局纪检监察处按照其个人意图形成了《关于匿名信件反映相关问题的情况报告》,谎称举报内容严重失实,其本人不存在任何举报反映的问题。为逃避组织审查,余云东先后4次向省局财务处处长徐某某详细打探、了解巡视调研及中央纪委驻工信部纪检组调查核实工作情况,安排海天酒店将其免费入住酒店的信息删除,并向审查工作人员提供了虚假的入住信息云南香烟,安排其朋友诸某某转移、藏匿违纪所得,多次更换手机及电话号码……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几乎全部覆盖在这位“烟老大”身上,向世人呈现了一部身为国企领导人员却胆大妄为、破纪破法的人生悲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