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报纸上看到一个真实的案例。魏某是做生意的,平时招待客户用酒较多,为了既有面子又能省钱,魏某想到了制作假飞天茅台。 经人介绍假中华烟,魏某结识了专门制作假飞天茅台的李某,李某给他介绍说,酒瓶是回收的飞天茅台空酒瓶,瓶盖、盒子、及包装都是真的;酒液是茅台镇生产的普通散装酒,酒的香型与飞天茅台比较接近,一般人分辨不出来。魏某品尝李某提供的假飞天茅台样品后,果然感觉难分真假,随即以每瓶300元的价格订购五件高仿飞天茅台酒。 为进一步降低成本,两人达成合作协议:魏某购买原材料,李某帮助加工,只收加工费。之后,魏某以50元一斤的价格从贵州茅台镇网购了几十斤散装酒,又从网上购买了飞天茅台酒空酒瓶、瓶盖等原料交付给李某进行灌装、包装了假飞天茅台酒共14件假中华烟,以每件500元的价格支付给李某加工费7000元。后在两人继续合作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魏某参与制作假飞天茅台的行为涉嫌触犯三个罪名:一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三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以“销售”为客观要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的构成以“生产、销售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为客观要件。因魏某参与制作假飞天茅台系招待客户或自用,没有销售也没有获利,其参与制作的假飞天茅台属于以次允好,属于可食用的食品,因此魏某的行为不构成上述两种罪名。所以,魏某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这真是弄巧成拙,偷鸡不成蚀把米呀。 在此也提醒有机会喝真茅台的朋友,喝完酒后千万不能贪小便宜把酒瓶及包装卖了,防假打假人人有责。 (责任编辑:admin) |